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抢抓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围绕“做全市重要增长极、当改革创新先行军”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宗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拓展产业发展领域和发展空间,以城市治理数字化为抓手,营造创新驱动、开放共享、普惠发展的智慧城市生态体系,努力把锡山区建设成为数字经济标杆区,加快实现发展新跃升。
(二)基本原则
1.基础先行、完善设施。面向高质量发展需求,着眼长远激活发展新动能,准确把握新基建的规律和特点,加快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政策引领、企业主导。突出产业强区主导战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以产业培育为主线,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促进锡山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3.市场为主、营造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倡导科技创新产学研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面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协调发展,不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4.惠民原则、智慧治理。以提高民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宗旨,推动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城市数字化治理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锡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泛在互联的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初步形成区级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到2025年,锡山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位居省市前列,信息技术产业优势明显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聚集区初具规模。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服务业、农业数字化深度融合。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区建设初步成型,基本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体系。
数字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1 物联网产业收入(亿元) 60 85
2 集成电路产业收入(亿元) 120 150
3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亿元) 130 180
4 大数据(云计算)产业收入(亿元) 40 60
5 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100 200
6 上云企业数(家) 200 400
7 市级以上智能车间数(个) 18 30
8 网络零售额(亿元) 80 100
9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0.8 2
10 累计建成5G 基站数(个) 2000 3000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泛在互联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提前布局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构建集约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1.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完成光纤到户改造。推进移动通信宽带化,持续优化 4G网络,实现全业务 IP 承载。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优化NB-IoT网络建设,拓展NB-IoT网络应用,开放应用场景,有效提升网络接入量和业务量。配合无锡市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实现网络 IP化,促进广播电视网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建设,推动高清数字电视、高清互动电视、高清全媒体应用、可视通信应用的普及。(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锡山区局、中国移动锡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锡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锡东办事处等)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遥感遥测、航空摄影等技术在交通、能源、通信、环保、给排水、防灾等行业中的应用。立足区域优势,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建设进程,推动无锡东站的数字化建设,以高铁枢纽的数字化提升推动数字经济与枢纽经济的融合发展。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智能传感器、摄像头、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感知设备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中广泛部署,推动公用设施、电网、水网、地下管网、交通运输网等智能化改造。推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互通互联的信息基础网络,促进信息技术在民生保障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锡山生态环境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等)
3.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5G 网络规模建设和商用进程,推动5G与物联网、大数据融合创新,开放5G应用场景。加快智能传感器部署,推动物联网的规模化集成应用,建设泛在智能的感知网络,积极探索产教研融合发展新路径。建设数据应用新型基础设施,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算法研究,探索数据算法库建设,提升海量数据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锡山区局、中国移动锡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锡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锡东办事处等)
(二)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布局以物联网、大数据、5G 等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我区数字产业化竞争优势。
1.巩固数字经济关键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物联网、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关键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突破一批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在智能装备、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加快示范应用成果推广。聚焦锡山电子元器件,微电子材料和电子计算机等产业基础,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发展集成电路先进制程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积极抢占价值链中高端。引进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5G 通信、高端功率器件等领域的芯片研发,做大做强封装测试等优势企业,加快整合增效、技术升级。支持面向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加强工业软件和工业应用软件(工业APP)培育,促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支持工业APP开发工具、 开发环境和测试验证平台的研发和建设。加快工业软件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金属制品、纺织服装等行业的应用,支持软件企业向网络化、平台化、服务化转型。(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2.做强数字经济核心先导产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组织机器学习、人机交互、计算机视觉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推动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化系统集成与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发展智能装备、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研发和产业化。抢抓大数据产业机遇。基于帆软软件等大数据应用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大数据产业特色集聚区。鼓励利用开放数据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数据进行融合创新、深度加工和增值利用。做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创新云计算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一批信息服务重点企业向云服务方向转型。以虚拟化技术、云计算平台核心中间件、大型网络安全、大型系统性能评测、分布式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等为突破口,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等)
3.壮大数字经济前沿新兴产业。支持5G关键技术的研发,夯实5G基础产业,重点扩大印刷电路板(PCB)、小基站等领域产业规模。推动5G产业与电子计算机、工业设备终端、半导体材料等行业的融合发展。以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为契机,加快车联网(LTE-V2X )城市级示范应用项目建设,推进车联网商用场景验证和用户推广。优化车联网创新生态,培育车联网产业生态,重点发展车载核心零部件、车用芯片、智能网联汽车决策控制系统、车联网无线通信产品、数据中心平台和智能车载终端等。布局区块链产业,推动分布式存储、密码学、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突破,支持发展高并发、高吞吐、低延迟、高可靠性的区块链解决方案。推动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资产数字化、物流链等领域的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等)
4.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特色优势,集中资源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培育一批本土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航天大为、中科微至、臻和科技等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大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数字经济领域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
(三)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显著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融合,实现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创新工程。围绕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加快信息化改造,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采用成熟智能制造模式,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发展顾客对工厂(C2M)制造模式,实现制造过程智能化和柔性化。大力发展关键智能装备,推动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传感、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装备的创新研制与产业化,加强新型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控制等技术和产品在智能装备中的集成应用。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推进“企业上云”,鼓励企业基础设施、业务、设备和数据上云,推动星级上云企业建设,争创省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上云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2.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信息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改进授信评价体系,深化互联网和大数据在动产质押、实体经济资产证券化、个人和企业征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大数据、自动驾驶、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物流业的融合应用,提升物流、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探索消费需求预测、无人快递配送等新模式,提升供应链快速化反应水平。推动新物流和新零售的融合发展,打造绿色、高效、安全的物流体系。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面向公众实际需求,在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家政服务、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重点领域,加快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动服务模式创新,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大中型生产制造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
3.促进农业数字化提升。完善农业生产数字管理体系,加快构建集农业综合信息资源、应用和管理于一体的农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生态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农产品数字化溯源、脱贫等业务提供统一、权威的数据支撑及应用系统。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生长环境监测、智能灌溉、测土配方、动物疾病诊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农业+互联网”新业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运营的智慧农业服务支撑体系。推动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业信息、农民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发挥数字经济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更好的服务“三农”经济。促进基于数字技术的冷链物流、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等涉农产业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
(四)打造智慧城市标杆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务服务的业务重组与流程再造,构建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打造智慧城市标杆。
1.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夯实政务数据基础。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机制,建立政务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区大数据中心,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五大基础数据库,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模式。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动数据开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围绕“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锡山公安分局等)
2.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超级门户。汇聚全区各部门的基础数据,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建设个人数据银行,开展千人千面的定向服务,建设统一服务入口,打造适合电脑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智能电视等多渠道应用的平台。建设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完善政策服务、专项申报、行政服务、信用评价等功能和身份认证体系,探索实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融资咨询、品牌推广、项目对接等功能。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利用,实现与各类企业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重点民生服务应用,通过建设数字人社、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文体、智慧旅游等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等)
3.加快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促进锡山大安全治理。推动雪亮工程、数字应急信息系统、互联网+大数据+信访平台、智慧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等项目建设,深化网格化与联勤联动的治理模式,完善全区各级社会治理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宜居锡山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指挥中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联防联控。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治理城市停车难问题。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全区联网、信息共享、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实现对监管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锡山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信访局、锡山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五)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锡山新一轮产业规划和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各地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优化人才建设、信息安全等保障体系,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1.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立足开发区、商务区和“两东”地区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重点支持开发区加快建设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打造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数字经济集聚区。积极推进宛山湖智谷、新松机器人、百度(无锡)创新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打造智能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商务区建设大数据专业集聚区。深入推进南山车联网小镇、博世中国智能网联项目建设,打造汽车智慧园区,积极创新智慧出行服务、智能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智能交通相关解决方案;加快推进南信大无锡产业研究院、湖畔科技园等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动与创新孵化。重点支持“两东”地区发展“硅巷”经济。加快推进大为软件园、东亭科创中心、蓝科技文化创业园和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锡山科创园等科创平台发展,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和国际化的数字经济创新孵化器。鼓励各地区在精密机械、电子信息制造等领域开展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2.全面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区域合作,紧紧围绕“做全市重要增长极、当改革创新先行军”目标,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立足自身产业发展基础和区域市场优势,推动跨区域协作分工,加强与省内数字经济重点区域和全国先进城市的协同联动和优势互补,全力推动各类数据资源和创新资源向锡山汇聚,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积极参与长三角产业和信息化智库联盟建设,争当无锡工业互联网发展排头兵。借助“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等平台,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拥有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发展,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家知名高校、大院大所及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在锡山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协等)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挥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和“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的政策优势,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强化本地技术人才培养,依托南信大滨江学院探索建立多方合作育人新机制,着力培养和集聚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端人才。鼓励高校职院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专业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快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建立在职人员信息技能培训机制。建立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鼓励高职院校和龙头企业开展多模式校企合作,重点培养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紧缺人才和智能制造领域复合型人才。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探索推进数字经济人才联合培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4.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全区网络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全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应急响应体系,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支持本地院校和机构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锡山区网络安全和网评教育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锡山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内外源经济并重、培育引进并举,走总部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之路,提高总部企业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整合资源配置能力,更加凸显总部经济的龙头效应,加快培育总部经济新动能,为锡山争做全市重要增长极提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持续优化提升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相对完善的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形成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总部经济发展格局,打造长三角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发展高地。每年新引进、培育总部企业2 家,到2025年总部企业不少于 25家,营业收入超 100 亿元总部企业5 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引导总部经济发展。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叠加的机遇,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与产业链比较优势,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高端纺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鼓励规模制造向总部化转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总部企业跨界融合,构建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二)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依托开发区、商务区及各类专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楼宇载体,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强化全区总部集聚载体的资源整合和功能错位,支持有条件的板块建设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有实力的龙头型总部企业建设“园中园”。(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三)培育本土总部企业。鼓励本土企业积极拓展异地业务,通过资本经营、战略合作和业务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建立总部企业储备库,加大在库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打造商业网络辐射长三角乃至国内外的总部企业。鼓励综合实力强、品牌影响大的本土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总部企业。(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积极招引国内外总部企业。着眼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产业体系和城市服务功能等关键环节,发挥我区区位、产业、资源、营商环境等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平台功能,借助以商引商模式,组织专题招商活动, 招引一批世界企业 500 强、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和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来锡山设立区域型、功能型或综合型总部。(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商务局)
(五)加快推动外商企业总部化。结合现有工厂和生产制造基地,形成“工厂总部化”的外商企业名录,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培育。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向锡山集中总部职能及相关要素,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总部化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企业总部跨区域经营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现有外商总部企业转型升级为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售后、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六)鼓励总部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我区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和发展潜力大的总部企业向外开拓市场,通过直接投资、品牌输出、企业并购等形式向外扩展,在更大空间里配置资源,鼓励总部企业以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设计创新能力。通过延伸产品增值链条,引导总部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参加无锡市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扩大锡山总部经济企业影响力,形成一批资源全球化、经营国际化、市场网络化的跨国总部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三、总部企业认定及奖励政策
(七)总部企业认定。总部企业包括综合型总部(含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投资性总部,是在锡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全球或者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设计研发、财务管理等综合职能的企业法人;或者经母公司(集团)授权,在锡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集团内关联企业的研发、物流、销售、核算、财务等单一或者多项职能的企业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锡山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锡山区范围内汇总纳税;
2.综合型总部。认定企业区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且有实质性营业收入,或分支机构少于3个但其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总收入达到30%以上;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符合上年度营业收入 3亿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6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总部企业符合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300万元以上。
3.功能性总部。与本机构隶属于同一母公司,并由本机构提供专属管理或服务的区内外关联企业机构实体不少于3 个,且本机构功能性业务收入的20%及以上来自上述关联企业,上年度功能性业务收入3000 万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 600 万元以上。
4.投资性总部。企业以自有资金或资产从事实体投资或基金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任务,对外投资的企业实体和基金数不少于 3个,投资领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总部企业,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对一些特定的总部型企业、新兴业态企业,或者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且对本地经济增长贡献大的分公司(机构),在认定条件上可以“一事一议”。
(八)总部企业奖励政策
1.落户奖励。对在我区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2019 年1月 1日后在我区成立),按照核算年度实收注册资本给予奖励。实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至 1亿元(含 1000万元)的,按实收注册资本 1%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实收注册资本 1 亿至 5 亿元(含 1 亿元)的,按实收注册资本 2%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实收注册资本5亿元及以上的,按实收注册资本3%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奖励分3批兑现,落户后兑现 50%,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后分2 年各兑现25%。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2.经营贡献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后连续 3 年内,每年按照核算年度的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度增幅分档给予奖励。第一档,增长15%以下且高于全区平均税收增速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 20%给予奖励;第二档,增长 15%及以上、25%以下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40%给予奖励;第三档,增长 25%及以上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 6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营业收入达 10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度税收增长10%(含)以上的总部企业,经核定后,按当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上述2 项奖励就高不重复。当年度同步获得市级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予以兑现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3.企业做大做强奖励。对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 500 强”的企业给予 2000 万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企业 500 强”的企业给予 1000 万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 500 万元奖励。涉及多项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4.人才奖励。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增幅超过全区税收增速的,对企业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年收入50 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的60%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5.办公用房补助。经市认定的新设立总部企业,在本区无自有办公用房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下同),自认定次年起连续 3 年,每年按租金 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50 万元;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 1000 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同一企业不同时享受以上 2 项办公用房补助。(责任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
6.土地支持。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列入年度全区重大项目计划的总部企业重大项目用地予以应保尽保;对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和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要求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总部企业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鼓励总部企业自主改造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在完善相关手续并报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同意后,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楼,支持总部企业购置或租赁现有商务楼宇办公。(责任单位: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四、优化服务
(九)加强人才引育。落实“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对成功引进我区总部企业所需的领军型人才(团队)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锡山英才计划”享受政策支持。鼓励总部企业与境内外优质教育机构建立人才培训平台。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模式,鼓励总部企业与在锡高等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开办相关专业、学院,培养总部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实践基地),对建站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对总部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收费权及大宗商品仓单质押等融资,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加快总部企业及其所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步伐,支持总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总部企业项目投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并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锡山金投)
(十一)提供优质服务。协调帮助总部企业开设集体户,解决总部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落户问题。总部企业集体户按照一般居民户籍政策同等待遇,办理婚姻登记、计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挂靠等。为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学校资源。推荐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享受各类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锡山公安分局)(十二)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正公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切实保护总部企业合法的物权、债权、股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健全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创业活跃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其他
1.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发〔2019〕25号)中的总部经济扶持条款停止执行。2.同一事项涉及区其他扶持政策意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意见的奖励资金,涉及市区共担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我区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4.本意见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发展改革委承担。
关于加快推进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抢抓多重战略机遇,发挥锡山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助推产业升级、降低社会成本、提升区域能级为目标,进一步放大交通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以“枢纽+”为核心,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交通枢纽加快集聚布局,加快建设高铁、陆港枢纽经济,培育壮大特色枢纽产业集群,切实把枢纽优势转化为发展竞争优势,促进枢纽、产业和区域融合发展,推动锡山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枢纽设施功能提升和枢纽产业体系建立,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加大铁路、公路等有形枢纽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信息服务平台、管理运营平台等无形枢纽平台建设,打造具有较强规模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枢纽产业集群。至2025年,高铁服务区域客流的集散能力大幅提高,物流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升,枢纽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推进三大枢纽经济区建设
(三)重点推进高铁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桥头堡、无锡新经济发展高地。以京沪高铁无锡东站为依托,以锡东新城商务区为载体,以站城互动、产城融合为引领,加快建设服务全区、辐射周边、产业鲜明的高铁枢纽经济区和无锡城市副中心;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设施建设,打造集综合客运、换乘中转、商贸服务等功能为一体苏南客运交通枢纽;以总部经济、人工智能、产业金融、信息服务、精准医疗等产业为重点,打造无锡新经济发展高地。(商务区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进现代商贸经济区建设,打造无锡品牌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都市生活服务圈。以V-park为载体,以荟聚、宜家、麦德龙等大型商贸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云林·企业家城市建设,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构建辐射无锡东部片区的城市生活服务圈;以信息服务产业园、集智广场、云林滨水公园、70 米生态连廊为依托,探索推进科技研发、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道口经济”升级版。(开发区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现代物流经济区建设,打造特色鲜明、功能配套、业态新颖的现代物流新样板。以通江物流园为载体,加强商业模式和技术运用创新,建立物流网络信息交易平台、园区金融服务平台和不锈钢研发检测平台三合一融合模式,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物流)集聚区。不断优化物流园区与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完善区域物流基础设施,强化交通组织引导,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严格安全运营,增强物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快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打造多式联运、制造业供应链、公路集散分拨、智慧物流等物流体系。(东北塘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锡山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枢纽经济发展政策支撑体系
(六)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枢纽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区重大项目库,加快政府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程,产业项目享受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用地安排和资金支持方面的倾斜政策;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强化区域统筹,加大扶持力度,按“一事一议”原则予以相关优惠政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枢纽产业发展。加大企业培育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科学确定各枢纽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制定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符合目录方向的项目,优先享受市、区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物流新业态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物流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等发展,对当年符合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项目优先给予申报和资金扶持,区级给予 1:1 配套奖励。(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共锡山区委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